韓國「宋宋夫婦」宋慧喬與宋仲基六月傳出離婚消息,震驚亞洲娛樂圈。離婚申請在上月底生效,韓國媒體近日傳出,有鑒於兩人離婚所帶來的影響,日後在戲劇合約條款中要新增與「離婚」的相關違約條款,最多更可以要求賠償3倍的違約金。
宋仲基與宋慧喬兩人離婚於上月底正式生效,現在卻傳出節目製作組未來將在合約條款中要新增「離婚」違約條款。(截自微博)
宋仲基與宋慧喬向法院提出的離婚申請確認在上月底正式生效,正式結束兩年短命婚。雖然分手分得難看,不過兩人之間沒有贍養費以及財產分配的問題,也算是分得「乾淨俐落」。近日韓國媒體報導指出,過去在兩人宣布離婚之前,製作公司與經紀公司的合約中,並沒有包括與「離婚」相關的條款,現在卻在個人理由的欄目中增加了這個關鍵字。如果演員在簽訂演出合約後,捲入與離婚相關的事件,並且對作品造成影響的話,最高可以要求賠償3倍的違約金。
宋慧喬手握許多代言,最近雖然沒有戲劇作品,仍有許多公開露面活動場合。(截自微博)
宋仲基今年以《阿斯達年代記》電視劇回歸,他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的時間點正好介於劇集第一部與第二部播出之間。雖然未對已經播出的第一部收視造成影響,不過《阿》劇開出的收視率成績不如預期、離婚的消息也不會對劇集帶來正面的影響,被視為是受到雙宋離婚震驚演藝圈所引來的追加條款。
宋仲基今年以《阿斯達年代記》回歸小螢幕,收視比起耗巨資製作卻不如預期。(截自微博)
消息一出讓許多網友紛紛表示,離婚是個人私生活的範圍,雖然稱不上是正面新聞,也完全不算是作奸犯科,對於製作組將收視失利怪罪在離婚上感到不以為然,更隔空質問「離婚不是罪,比起來逃稅漏稅才嚴重吧?」、「那吸毒嫖妓呢」、「那如果離婚收視率提升了,要給獎金嗎?」
「雙宋」短命婚不到兩年就宣告結束。(截自微博)